海南單工傷保險,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海南單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或失去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職工因公受傷,緊急時可先到就近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工傷保險藥品目錄的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海南單工傷保險咨詢,職工因公受傷在日常生活中或就業西藥,經鑒定確認需要按照輔助器具,如假牙、輪椅、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等。海南保險公司輔助器具的費用可參照各地方的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的限額標準。